运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认定》设立依据是什么
运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认定》设立依据是什么?运城《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认定》设立依据如下: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第十条: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全国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锻炼标准》实施工作。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参加测验达到优秀、良好和及格等级者发给相应等级的奖章、证书。国家体育总局负责设计制作《锻炼标准》的标识和奖章、证书,并制定奖章、证书的颁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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