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温度不热达不到标准禹都秋钰热力公司应不应该给用户退钱
运城经济开发区秋钰热力公司供热区域内,2017年冬季新增30余万供热面积,原两台锅炉生产能力不足,新增80吨锅炉无资金安装试车,11月15日开始供热以来,19个小区的居民均因户内温度长期达不到供暖合同约定的18度±2度,为此,不少居民向各自的物业公司投诉热力公司,并向物业公司提出要维护其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的退款要求。
物业公司已把代收代缴的取暖费上交给热力公司 ,热力公司含糊其词。
退?按什么标准
不退?说出理由
请各位业主发表自己的看法。
合同就是用来规范和约束双方制定的游戏规则的,既然一方违规就应该按照合同进行退赔 热能也是产品,一分价钱一分货,份量不足,当然应该退. 蓝元 发表于 2018-1-28 22:45
合同就是用来规范和约束双方制定的游戏规则的,既然一方违规就应该按照合同进行退赔
不规矩不成方圆,有规矩就要执行,耍赖皮不好 暖气费一分不少,温度只有9~12度。打投诉电话2666110和下12315都互相推。文明城市就是这样建设的 打了N个电话,12345.说有人给回复,就没下文了!需要政府的时候,各种扯皮推诿! 老百姓就是受苦,共产党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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