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网友声讨开发商,要求有关部门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青岛****郦城(青岛市北区开封路19号项目)于2017年3月18日开盘销售6号楼、7号楼、8号楼,本人于当天认购了其中一套房屋,并于3月22日向**交付了首付款,草签了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招商银行),购房合同中本人已签字,但龙湖方未签章,也未给购房人一份;3月26日,本人在青岛银行交付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截至目前本人手中仅有首付收据和公维发票。声讨内容如下:
1、 签订阴阳合同:
这三个楼盘在销售时均为毛坯房,开发商强制要求捆绑高价车位才能购买,并要求购房人与其签订阴阳合同,即:合同中为带装修,实际为毛坯交付。以此来抬高销售价格,欺骗政府。
2、 强制签订霸王条款:
在开盘时故意制造房地产市场紧张气氛、误导大家恐慌性购房;在签署购房合同时,以格式合同让购房人匆忙签署,不给购房人留时间阅读,也不对合同内容及条款进行解释。
3、 拖延网签:
付款后迟迟不安排网签,导致银行贷款也无法办理,业主在询问时就将责任推诿至政府,或让业主自己找关系送礼给房产交易中心的人,教唆业主犯法。截至目前依然没有通知网签的时间。
4、 开发商承诺85折贷款折扣无法兑现:
在销售过程中承诺贷款购房人,首套房在招行贷款可以享受利率折扣85折的优惠,其解释是因开发商与招商银行为集团合作关系,所以有相应的优惠协定。随着上述第3条迟迟无法办理,4月10日时龙湖告知银行利率折扣无法再享受85折优惠,招行已提高至95折。
5、 无限期拖延网签导致银行贷款折扣不断攀升:
青岛市于2017年3月15日下发了本年度第一版调控通知后,在开盘购买前,本人特意致电置业顾问是否会对购房贷款产生影响,置业顾问答复因为我是本市户口、首套房,所以不受影响,贷款利率折扣85折优惠也不变;3月30日青岛市下发了第二版调控通知(联合人民银行青岛支行),导致多家银行随即上调了折扣,包括招商银行,但与开发商合作银行之一工商银行截至4月15日前依然可以享受85折优惠,但必须是在网签的前提下才能申请办理贷款,因为开发商未能够给网签,导致现在工行也提高了折扣。本人是在3月22日交的首付、3月26日交的公维,均是在第二版调控前完成的,却因为开发商的问题导致无法网签,进而无法享受到招行的85折优惠,以及后来工行的85折优惠。全部都是因为的单方面问题给耽误了。
该单位在政府调控后急于开盘,并高于在监管部门的备案价违规销售,违背党中央的调控政策与意志,属于顶风作案。
开盘销售完毕后无法网签,并各种推卸责任,无限期的等待,让购房人无故受损。作为一名青岛本地户口的刚需,本人无房、无贷款,在艰难凑齐首付款的情况下,现在却要遭受这么多额外的损失,恳请人民的相关部门能够为弱示的人民群众管一管,给我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并能够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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