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决定对中心城区部分影响城市容貌的建(构)筑物房屋予以征收
2月18日,从运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为推动城市更新行动在运城落地见效,提升城市容貌品质,市人民政府决定对中心城区部分房屋予以征收。此次征收范围为中心城区解放路、槐东路两侧、老西街常硝渠市场及市区其他道路部分影响城市容貌的建(构)筑物。征收主体为市人民政府,征收部门为市城市管理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征收性质为中心城区实施城市更新的房屋征收属公益性项目。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征收工作要求,该执法队于2月11日起,已在相关征收范围内张贴了征收公告。整个征收期限将持续18个月,希望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密切配合,保证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祁克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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