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将于1月10日组织开展第一批废弃矿井集中炸毁行动
1月9日,运城市副市长刁海鹏主持召开全市废弃矿井集中炸毁行动调度会议,要求确保集中炸毁行动安全有序开展。会上,盐湖、稷山、平陆、河津、绛县5个县(市、区)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县级废弃矿井摸排情况及炸毁行动筹备方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对此次炸毁行动中民爆物品管理使用,特别是安全管控等方面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在各县(市、区)前期连续多轮摸排的基础上,根据统一安排,全市将于1月10日上午10时组织开展第一批废弃矿井集中炸毁行动。
刁海鹏强调,在关闭炸毁过程中,首先要确保安全。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工作专班,综合研判分析,制订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一矿一策,确保前期准备工作和周边环境安全,避免引发地质灾害、森林火情等次生灾害。要做足做实方案预案,周密准备、细致检点,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领导要现场指挥,确保集中行动万无一失。
其次要恢复治理。炸毁之后,要继续落实断水断电、拆除相关设备、遣散从业人员、恢复地表地貌等,特别是认真做好周边地表地貌恢复工作,按规定设置监管责任牌和警示标识牌,组织乡镇及有关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坚决避免关闭后又“死灰复燃”。
(裴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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