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管理,近日临猗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协议医药机构专项整治。
一是实施全程实时监控。对医疗集团各协议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实行事前提醒、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的全程监管;对辅助性、营养性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及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医疗行为进行重点跟踪监测评估,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二是建立质量控制机制。完善对医疗集团的服务协议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在实行对医疗集团医疗保险总额预算、打包付费的同时,健全对集团各医疗机构服务量及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机制,全方位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协议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备案工作。明确规定协议医药机构应当在协议期间满前的3个月内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续签服务协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医保经办机构自协议期满之日起终止。
此次专项行动以规范医药机构经营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采取多管齐下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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